搜索
全部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局委
镇(街道)
开发区
● 市委办公室(外事)
● 市委办公室(档案)
●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教育体育局
● 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 财政局
● 审计局
● 公安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农业农村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水利局
● 林业局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医疗保障局
● 新闻出版电影局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残疾人联合会
● 商务局
权责清单(
全部
-行政处罚)
共计:6033 条
【行政处罚】对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人数50%以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限速80公里以下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限速100公里以下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限速100公里以上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含)未达100%的处罚(60kmh≤限速)
【行政处罚】对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罚
首页
上一页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下一页
尾页
主办: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5502100传真:0391-6611905
版权所有: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